警惕伸向小天使的魔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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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伸向小天使的魔爪

时间:2019-07-11 16:54:47  来源:  作者:

    案情简介:

    王某和刘某系邻居也是生意伙伴,关系十分要好。一天,给王某女儿王小某(5岁)的保姆有事离开,王某遂将女儿交由刘某代为临时照看,自己出去忙生意。几天后,王某妻子给女儿王小某洗澡,碰及王小某下身私密处,其大喊疼痛。其母亲遂带其到医院检查,被诊断为:外阴红肿伴严重炎症。在母亲的追问下,王小某说出了刘某猥亵她的经过。王某遂带女儿到派出所报案,并举家搬离案发地。

    办理结果:

    公安机关经多方侦查和刘某的口供均与王小某陈述的一致。检察机关就本案提起公诉。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:“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”判决:刘某犯猥亵儿童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
    律师点评:刑法规定虽然严厉,但是很多人利用儿童年幼无知和与其亲密关系,孩子家长疏于防范的便利,把魔爪伸向天真烂漫的小天使,给其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造成难以估量和弥补的严重损害,给家庭罩上不幸的阴霾。现实中侵害人甚至不乏是受害人的亲人、师长,受害人甚至有男童。鉴于此,作为监护人,一定要警惕,要斩断那些伸向儿童的魔爪,要教育我们的孩子:对碰触自己身体的人勇敢地大声地说“不”。泳衣覆盖的地方,不允许爸妈以外的人碰触;不随便吃别人的东西,有人让自己身体不舒服了,要告诉家长等等。作为监护人,我们要谨慎将儿童托付他人代管;一旦发生儿童被性侵事件,一定要及时报案,保护好儿童,改变环境,让她回忆事发的情景的次数尽可能减少到最低等,避免事后对其造成二次伤害。